下列哪些法律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納入法定的課程實施時數?(甲)家庭教育法(乙)性別帄等教育法(丙)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丁)全民國防教育法(戊)環境教育法。請選擇最合適的選項?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戊
(C)甲乙丙戊
(D)甲乙丁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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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64), C(974), D(165), E(0) #312572
統計: A(40), B(64), C(974), D(165), E(0) #312572
詳解 (共 1 筆)
#274247
1.環境教育法§19: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相當於每學年四小時)
2.家庭教育法§1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
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7: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
4.別平等教育法§17: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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