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哪一項對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中身心障礙類別的敘述是錯誤的
(A) 分為12類
(B) 許多類別參考醫療模式
(C) 包括適用於學前兒童的發展遲緩類別
(D) 符合教育需求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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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3), B(149), C(62), D(149), E(0) #187303

詳解 (共 8 筆)

#288483

我國的分類方式是走生物醫學的分法,教育需求導向是指不是以障礙類別提供服務 而是以特殊需求來分類。像英國就是以需求來分類而不是以生物醫學基礎來分類,以需求來分納進來的學生會比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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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381
(A)改成13類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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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433
特殊教育法102.01.23
第3條
增加 腦性麻痺

另外,將【亞斯伯格症】納入【自閉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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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017

應當以教育需求為導向  障礙類別參考醫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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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34
D) 符合教育需求導向

是不是要改成符合學生需求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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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881
D選項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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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1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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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33

求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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