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有外國學生初學漢字六書,謂「法」字為會意,並以為「以水去之」,意義當為古代的「馬桶」。下列對「法」字的敘述,何者為是?
(A)「法」字六書屬「會意」
(B)「法」字解作「法律」,是假借用法
(C)「法」字應為形聲字,从水盍省(皿)聲
(D)「法律」義的漢字,本字為「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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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3), B(261), C(157), D(104), E(0) #43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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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745825
,「法」古代寫作「法」。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說:「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去。」
這裡的意思是:「法」,從「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從「廌」(zhi),即解(xie)廌,是神話傳說中的一種神獸。據說,它能辨別曲直,在審理案件時,它能用角去觸理曲的人。也就是說,如果公堂上遇到不好查清的案子的話,就把這個動物請出來,它會用角頂真正的罪犯。據說某些地方法院門口就立有這個動物的石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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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887
法為會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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