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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何人有權申請法官迴避?
(A)輔佐人
(B)告發人
(C)告訴人
(D)當事人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Pei-111上岸謝謝阿摩 大三下 (2012/01/23)
第十八條(聲請迴避~事由)   當事人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推事迴避:  一、推事有前條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推事有前條以外情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syuan 大三下 (2018/06/19)

推事曾參與前審之審判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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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5210 大一上 (2019/03/09)

第 33 條

遇有下列各款情形,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

一、法官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法官有前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當事人如已就該訴訟有所聲明或為陳述後,不得依前項第二款聲請法官迴

避。但迴避之原因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不在此限。

9F
0.0 大二上 (2019/04/02)
推事於該管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推事為被害人者。
二、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
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推事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
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六、推事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推事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八、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當事人遇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推事迴避:
一、推事有前條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推事有前條以外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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