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99年6月23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會員大會,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工會章程之修改非有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得議決
(B)會員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得以口頭委託其他會員出席
(C)召集程序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決議無效
(D)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決議無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49), B(29), C(68), D(168), E(0) #370638
統計: A(449), B(29), C(68), D(168), E(0) #370638
詳解 (共 6 筆)
#1555128
整理
違反法令(違法).....是要使用撤銷
8
0
#758246
| 第 33 條 |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 ,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會 議之會員或會員代表未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得為之。 法院對於前項撤銷決議之訴,認為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 者,得駁回其請求。 |
4
0
#3135502
工會法第 33 條 I 本文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
工會法第 34 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3
0
#965014
工會章程之訂定,應經成立大會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並經出席
會員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3
0
#965016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
,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會
議之會員或會員代表未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得為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