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法令規定,教師得組織及加入下列何種團體?
(A)工會
(B)教師會
(C)工會或教師會(擇一)
(D)工會及教師會(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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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1405), C(382), D(4216), E(1) #210322

詳解 (共 6 筆)

#328552

教師得組織-----工會及教師會(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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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593
教師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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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141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賦予教師可以組產業及職業工會的法源依據,但仍不能組企業工會,也不能罷工。全國教師會表示,長期以來教師團體努力爭取完整的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罷工權),但現在通過的《工會法》限制太多,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教育部表示,新通過的《工會法》修正草案,最快將從明年起實施,未來教師不但有團結、結社權,也有協商權,但因部分教師權益另有教育法系規範,因此,不是所有事情都可協商,例如教師的薪資是由薪資待遇條例規範,就不能協商,但是授課節數等工作條件,則可進行協商,因此,教育部將配合修正《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及《大學法》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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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95904
教師可以組織工會及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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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73
但仍沒有罷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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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434

教師得組織-----工會及教師會(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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