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調解而成立之離婚,應經過何種程序,始生離婚之效力?
(A)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B)應經公證
(C)應向警察機關備案
(D)不必經過以上任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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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9), B(11), C(2), D(231), E(0) #170213

詳解 (共 3 筆)

#222111


這題是97年原住民五等的題目

民法在98年四月有修改,離婚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無須登記(形成判決)

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行政程序

民法第1052條之一

舊法要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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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19
民法在98年四月有修改,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無須登記(形成判決)
答案應更改為D不需經以上任何承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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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41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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