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辦理或提供下列何事項時,應徵收行政規費?
(A)證書
(B)標誌
(C)公有場所
(D)謄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76), B(22), C(48), D(456), E(0) #345236
統計: A(676), B(22), C(48), D(456), E(0) #345236
詳解 (共 6 筆)
#389353
規費法第七條(應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
規費法 第八條(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 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但因公務需要辦理者,不適用之: |
| 一、審查、審定、檢查、稽查、稽核、查核、勘查、履勘、認證、公證、驗證、審驗、檢驗、查驗、試驗、化驗、校驗、校正、測試、測量、指定、測定、評定、鑑定、檢定、檢疫、丈量、複丈、鑑價、監證、監視、加封、押運、審議、認可、評鑑、特許及許可。 |
| 二、登記、權利註冊及設定。 |
| 三、身分證、證明、證明書、證書、權狀、執照、證照、護照、簽證、牌照、戶口名簿、門牌、許可證、特許證、登記證及使用證之核發。 |
| 四、考試、考驗、檢覈、甄選、甄試、測驗。 |
| 五、為公共利益而對其特定行為或活動所為之管制或許可。 |
| 六、配額、頻率或其他限量、定額之特許。 |
| 七、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 |
|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 |
| 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
| 二、標誌、資料(訊)、謄本、影本、抄件、公報、書刊、書狀、書表、簡章及圖說。 |
| 三、資料(訊)之抄錄、郵寄、傳輸或檔案之閱覽。 |
| 四、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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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47
規費分為1、行政規費2、使用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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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9736
規費法第7條
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但因公務需要辦理者,不適用之:
一、審查、審定、檢查、稽查、稽核、查核、勘查、履勘、認證、公證、驗證、審驗、檢驗、查驗、試驗、化驗、校驗、校正、測試、測量、指定、測定、評定、鑑定、檢定、檢疫、丈量、複丈、鑑價、監證、監視、加封、押運、審議、認可、評鑑、特許及許可。
二、登記、權利註冊及設定。
三、身分證、證明、證明書、證書、權狀、執照、證照、護照、簽證、牌照、戶口名簿、門牌、許可證、特許證、登記證及使用證之核發。
四、考試、考驗、檢覈、甄選、甄試、測驗。
五、為公共利益而對其特定行為或活動所為之管制或許可。
六、配額、頻率或其他限量、定額之特許。
七、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
規費法第8條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
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二、標誌、資料(訊)、謄本、影本、抄件、公報、書刊、書狀、書表、簡章及圖說。
三、資料(訊)之抄錄、郵寄、傳輸或檔案之閱覽。
四、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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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924
請問d沒問題嗎?
45 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須視申請份數繳交一定的金額,此所繳納的費用為:
(A)使用規費
(B)行政規費
(C)受益性規費
(D)補償性規費
編輯私有筆記
統計: A(245),B(267),C(3),D(2),E(0) #381249
個人分析: 尚未作答
個人分析: 尚未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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