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蘇貝爾(D.P.Ausubel)將意義學習分為四類,其中說明某種新學習的敘述性教材與學習者固有的認知結構產生某種程度的關聯,稱為:
(A)抽象符號學習
(B)概念學習
(C)敘述學習
(D)發現學習。
統計: A(66), B(980), C(719), D(276), E(0) #97955
詳解 (共 7 筆)
奧蘇貝爾等學者(Ausubel, Novak, & Hanesian, 1978)將有意義的學習分成下列四種:
(1)表意的學習(representational learning)是學習者將個別抽象符號與外界事物連結、再用符號表達己意的學習;
(2)概念學習(concept learning)是學習者以特定的名稱學習特定的事務或現象的學習,其中又包含概念的形成和概念的類化學習;
(3)敘述性學習(propositional learning)指學習者將敘述性學習內容和自己原有的認知結構產生關聯的學習;
(4)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rning)是學習者透過自身對訊息的重整和原有的認知架構配合而產生新的認知架構,再經過認知重組,發現或歸納出知識結構的新的關係。
這四種學習會在個體的學習中發生,且互相影響,其必要是對個體的認知或成長發展具有意義的,才能內化為學習的一部份,個體再根據此部份的學習去學習更多的事物。
有意義的學習種類:就是<髮束項練>
發現-->髮--->認知重組
敘述--->束--->關聯學習
抽象符號-->項---->表意的學習
概念-->練--->特定學習特定
發現學習,一般來說是指布魯納提倡的「發現教學法」,強調「結構」的重要性,因此教師必須配合「學生」的認知發展階段,使孩子發現教材包含的結構。所以教師引導孩子學習時,並不是要使孩子學習一大堆零星的知識及事實,而是讓孩子發現教材與教材之間,事物與事物之間發生有意義關連的結構,孩子瞭解「結構」之後,因其具有概括性、類化性,可以發生較大的學習遷移,有助於孩子將來面臨其他類似情境之處理能力。
而奧蘇貝爾的發現學習是「有意義學習」的其中一個環節:學習者透過自身對訊息的重整和原有的認知架構配合而產生新的認知架構,再經過認知重組,發現或歸納出知識結構的新的關係。
敘述性學習(propositional learning)指學習者將敘述性學習內容和自己原有的認知結構產生關聯的學習
意義學習的類型
u 抽象符號學習
u 概念學習
u 敘述學習
u 發現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