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縣(市)長選舉如同額選舉結果未能達到當選票數時,依法下列何者正確?
(A)視同缺額
(B)定期補選
(C)由得票數最高兩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選舉
(D)應自投票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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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124), C(198), D(1107), E(0) #388476
統計: A(58), B(124), C(198), D(1107), E(0) #388476
詳解 (共 7 筆)
#599468
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 70 條 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以所得票數達下列規定以上者,始為當選。但村(里)長選舉不在此限:
一、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選舉,為 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十。
二、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為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百分之十。
前項選舉結果未能當選或當選不足應選出之名額時,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視同缺額。同一選舉區內缺額達二分之一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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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080
同額選舉 = 應選名額與實際參選名額﹝候選人人數﹞相同,簡單來說就是,選1位代表而僅1人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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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3436
村里長不受限制,所以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就算他只拿一票也是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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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40
感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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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529
請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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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424
想知道村里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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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513
同額選舉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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