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大多是屬於「公共財」(public goods),下列何者不是「公共財」的特性?
(A)不可分割性
(B)不可讓渡性
(C)非排他性
(D)非競爭性
統計: A(187), B(1689), C(89), D(499), E(0) #155974
詳解 (共 10 筆)
下列何者並非「公共財」的特性?
(A)無排他使用性
(B)外溢效果
(C)供給的共同性
(D)獨占性
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 101 年 - 101年初等考試行政學大意(一般行政)#7471
答案:D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公共利益」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財」。所謂「公共財」,是指「大自然」或「政府」所「提供」的「集體利益」,而「公共財」在「本質上」具有以下「特性」( 特質 ) :
一、「非排斥性」=「非排他性」=「無排他性」=「無排他使用性」:
即原則上「任何人均得使用」,不可以將某人「排除在外」。
二、「非對立性」=「供給的共同性」:
(一) 即「任何人」不因「他人共同消費財貨」或「服務」,而「降低」或「減少」其「數量」。
(二) 換言之,某些人「享用」這種利益「不會影響」他人對該種利益的「享用」。
(三) 例如 :1.「國防」;2.「警政」。
三、「擁擠性」:即由於「使用財貨」或「使用服務」的人「增加」,如「不經妥善管理」,會導致「消費」的「社會成本」增加。
四、「不可分割性」:
(一) 即財貨「無法分割」成細小的部分供每個人享用。
(二) 此類「公共財」,如 :
1.「國防」;2.「外交」;3.「治安」;4.「清新空氣」;5.「公共工程」;6.「清澈水源」。
五、「外部性」(externality)=「外部效果」=「外溢效果」:
(一)「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個別生產者」或「個別消費者」透過「市場機能」之「運行」,能達到「最大私利」的「要求」,但卻「忽略」了對「其他人」的「影響」之「考慮」,這種對「其他人」的「影響」,稱為「外部性(externality)」或「外部效果」。
(二)「行為中」創造了當事人「得不到」而為他人所「享受」的「利益」,謂之「外部經濟」或「外部效益」;若產生當事人「不必負責任」而他人「被迫負擔」的「成本」,即謂「外部不經濟」或「外部成本」。
(三)「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合稱為「外部性」=「外部效果」=「外溢效果」:
1.「正面外部性」(外部「利益」):構成「利益」,例如 :
(1) 個人「打預防針」;(2)「前人種樹後人乘涼」;(3) 鄰居種花,味飄逸導致路人受益的情況。
(4) 位於養蜂場旁的果園正在開花,有助於蜜蜂增加產量,降低生產成本。
2.「負面外部性」(外部「成本」):構成「傷害」,例如 :
(1)「工廠排放黑煙(廢氣)」;(2)「廢水污染」等。
(3)「政府」對「車輛駕駛人」課徵「空氣污染稅」,此一「環保政策」的「主要目的」即是要「糾正」其「市場失靈」的「負面外部性」現象。
六、「利益均霑」:
(一) 則指「個別團體」所「不能表達」的「需求」,由「政府主動提供」這些「利益」。
(二) 例如 :「為貧戶興建住宅」。
公共財 (Public Goods) 的特性
◎非敵對性 (non-rivalry) (=「非競爭性 」=「非擁擠性」=「共享性」) :
以「消費面」的觀點而言,
該財貨被消費者行使消費時,不會限制 ( 或稱無可避免 )其他消費者對其進行消費。 縱有多人同時使用,仍不減損每一消費者所享之效用。
◎非排他性 (non-excludability) :
以「供給面」的觀點而言,
財貨供給者無法侷限 or 排除特定使用者之使用權利 ( 或縱使這麼做,需耗費過高的成本),
一旦供給,即由全體承受其利益or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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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完全的非敵對性,以及無法排他性的財貨。 但大略具備這兩種特性的 財貨,稱為公共財。例如空氣、國防、知識等。
※ 「公物」≠ 公共財 。 公物 : 通常指多數人共同擁有該物的所有權,較接近無法判斷擁有者的「無主物」≠ 公共財。
※ 參考資料 : 何謂公共財
但是都已經"不可分割"也"非排他"~有什麼讓渡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