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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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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臺北市10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心障礙)#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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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臺北市10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心障礙)#5004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臺北市10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心障礙)#5004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某生於95年三月及六月分別於學校特教組及醫院接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的施測,請問我們在使用他的智力分數時,下列何者考量較佳?
(A)醫院的一定優於學校的,故採用醫院的分數
(B)採結果智力商數較高者使用以免低估學生真正的能力
(C) 若施測過程無誤,通常會採用第一次施測的結果,以排除練習效果
(D)二者皆可用,都沒有使用上的任何顧慮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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