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10385 |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10385

年份:102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某甲於台北金南郵局採國內報值快捷信函方式,交寄標單 1 件,報值金額新臺幣 50,000 元,實收郵資共新臺幣 300 元(其中含報值費新臺幣 200 元),今發生延誤送達,致某甲未能得標,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寄件人得請求:
(A)按所報金額新臺幣 50,000 元請求補償,並請求返還新臺幣 100 元郵資
(B)僅得請求返還新臺幣 100 元郵資
(C)請求返還新臺幣 300 元郵資
(D)請求返還新臺幣 200 元郵資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952051
未解鎖
此題題幹是國內報值快捷信函應依據郵件處理...
(共 17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2
0
推薦的詳解#5607419
未解鎖
快捷信函之補償 當責任歸屬郵局時注意: ...
(共 2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