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納(B.Weiner)提出的歸因論(attribution theory)中提出個人會用四項因素來對自己的成功或失敗做歸因。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四項因素中?
(A)運氣
(B)工作難度
(C)動機
(D)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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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9), B(537), C(10457), D(140), E(0) #423472
統計: A(329), B(537), C(10457), D(140), E(0) #423472
詳解 (共 3 筆)
#664030
溫納發現一般人對從事過有關成敗(如考試)的工作之後,多將自己行為結果之所以成功或失敗歸結為以下六個原因:
一、能力:根據自己評估,個人對該項工作是否勝任。
二、努力:個人反省檢討在工作過程中是否盡力而為。
三、工作難度:憑個人經驗判定該工作的困難程度。
四、運氣:個人自認此次工作成敗是否與運氣有關。
五、身心狀況:工作過程中,個人當時身體及心情狀況是否影響工作成效。
六、其他:除了上述因素外,有何其他事關人與事的影響因素(如別人幫助、或評分不公等)學生們對考試成敗的歸因,則多以前四項(能力、努力、工作難度、運氣)為主,而後兩項(身心狀況與他人影響)為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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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045
溫納(B.Weiner)提出的三向度歸因論(attribution theory):
一因素來源:1、外在:工作難度、他人評價、運氣
2、內在:能力、努力、身心狀況
二、穩定性
三、可控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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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578
錯的人多會選則運氣,運氣於溫納歸類為不穩定性、外在制握信念、不可控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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