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明令規定,特殊教育經費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百分之多少?
(A)二
(B)三
(C)四
(D)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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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 B(372), C(160), D(3369), E(0) #45220

詳解 (共 10 筆)

#38626

對,新的是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

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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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73891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
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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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76

3%是舊的~ 已改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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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746
地5央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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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59

中央不得低於4.5%

地方不得低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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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882

在中央不得低於3%

在地方不得低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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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983
特殊教育法第 9 條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
(共 1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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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5
感謝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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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6

所以3%是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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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2

中央不得低於4.5%是最新的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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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350780
未解鎖
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
(共 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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