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的事務在教育部是歸哪一司管理:
(A)高等教育
(B)社會教育
(C)中等教育
(D)國民教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107), C(56), D(94), E(0) #124555

詳解 (共 2 筆)

#100227
                         根據教育部組織法
第   10 條國民教育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 關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事項。 二 關於失學民眾教育事項。 三 關於學前教育事項。 四 關於其他國民教育事項。
第   11 條社會教育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 關於民族文化之復興與宣揚事項。 二 關於補習教育及家庭教育事項。 三 關於學校辦理社會教育事項。 四 關於特殊教育事項。 五 關於視聽教育事項。 六 關於社教書刊之編譯事項。 七 關於藝術教育及文藝活動之獎助事項。 八 關於文化團體之輔導事項。 九 關於圖書館、博物館、科學館、藝術館及社會教育館等社教機構事項 。 一○ 關於文獻及古物保存事項。 一一 關於其他社會教育事項。
http://educlasses.educities.edu.tw/EduCenter/Material/6012/l-edu-org.htm

6
0
#95075


答案有疑慮

社教司並沒有特教的業務

但國教司有一項:20.特種身分學生就學事項

不知道是不是屬特教事務??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