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對公務員乙行使不違背職務之賄賂行為。試問: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 圖利罪
(B)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C) 準行賄罪
(D) 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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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207), C(82), D(162), E(0) #226008

詳解 (共 10 筆)

#653732

單依"刑法" 無罪

但依"貪汙治罪條例"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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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570
民航三等的那題是問"刑法",而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是規範在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因此,本題應該改為"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沒錯,而民航三等的答案也沒錯~^^
貪污治罪條例
第 11 條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 金。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對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之公務員,就跨區貿易、投資或其他商 業活動有關事項,為前二項行為者,依前二項規定處斷。 不具第二條人員之身分而犯前三項之罪者,亦同。 犯前四項之罪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 其刑。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 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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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309

樓上說得沒錯, 已修法通過, 答案應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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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658

現在應該改為B選項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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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30

拿101年民航三等題目來交叉比對一下

35. 下列何種情形不構成刑法上之犯罪?
       (A)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         (B)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
       (C)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D)對於公務員未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

-------答案給(D)

我糊塗了....不是修法通過了嗎??? 為什麼還是無罪呢@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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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367

答案應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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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15
三民那題還是看不太懂 可以麻煩解說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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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253
貪污治罪條例第二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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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254
貪污治罪條例第二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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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50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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