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甲對公務員乙行使不違背職務之賄賂行為。試問:依刑法來說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圖利罪
(B)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C)準行賄罪
(D)不成立犯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9), B(344), C(101), D(517), E(1) #145044
統計: A(39), B(344), C(101), D(517), E(1) #145044
詳解 (共 6 筆)
#131715
「行賄罪」,是以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為要件,若是對於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為(不違背職務),不論是要求、期約或交付者,則不成立行賄罪。
對公務員賄賂稱為「行賄」,公務員收受賄賂稱為「受賄」
對公務員賄賂稱為「行賄」,公務員收受賄賂稱為「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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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95
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二項: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答案可能要改成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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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002
刑法121條:無此規定,不成立本罪
貪污治罪條例11條:有規定,成立本罪
答案是B沒錯,除非它問刑法,才不成立本罪。
題目沒問刑法,當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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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6658
受賄 ✓違背職務✓不違背職務
行賄 ✓違違背職務 X 不違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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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5
因為他不是公務員 自然不能犯瀆職罪等相關罪
如果非有此身分 自然就不能成為身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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