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甲對公務員乙行使不違背職務之賄賂行為。試問:依刑法來說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圖利罪
(B)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C)準行賄罪
(D)不成立犯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9), B(344), C(101), D(517), E(1) #145044

詳解 (共 6 筆)

#131715
「行賄罪」,是以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為要件,若是對於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為(不違背職務),不論是要求、期約或交付者,則不成立行賄罪。

對公務員賄賂稱為「行賄」,公務員收受賄賂稱為「受賄」

28
0
#274495

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二項: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答案可能要改成 !!

14
1
#3083002

刑法121條:無此規定,不成立本罪

貪污治罪條例11條:有規定,成立本罪

答案是B沒錯,除非它問刑法,才不成立本罪。

題目沒問刑法,當然成立。

10
0
#274600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1
#6286658

受賄 ✓違背職務✓不違背職務

行賄 ✓違違背職務 X 不違背職務
2
0
#115045

因為他不是公務員 自然不能犯瀆職罪等相關罪

如果非有此身分 自然就不能成為身分犯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