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發生口角後,甲聲稱要將乙殺掉,並且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水果刀,乙怕被甲殺死,於是在甲回來的路上,先下手為強,開槍將甲擊斃。乙的行為屬於:
(A)正當防衛
(B)防衛過當
(C)誤想防衛
(D)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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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437), C(908), D(2797), E(0) #170271

詳解 (共 10 筆)

#287515
誤想防衛<-其行為不能算是防衛行為。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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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507
誤想防衛,舉例來說,譬如:甲與乙為朋友,某天發生口角,乙突然想先抽口菸再跟他繼續理論,伸手進外套的口袋準備拿菸,結果甲以為他要拿兇器要對他下手,迅而揮拳打乙,自稱正當防衛!! 這就是誤想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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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222
誤想防衛:當下以為有侵害,實際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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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485

6F 的例子很好...

這一提如果是當場甲說要殺死乙的時候 乙將甲殺死, 應該教誤想防衛....

但如果時空已經變了, 甲只是單純走在陸上,乙因為心中恐懼或氣憤將甲殺死, 這是故意 (預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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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705
我覺得這一題並非誤想防衛,因為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對方就還沒做出行為(如朝你揮拳或掏出槍或刀之類),只因我怕他殺我,我先下手為強,這屬於濫用防衛權,故成立殺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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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405

防衛的定義是對進行中的違法侵害行為或攻擊行為,而所為必要或具有急迫性之防衛。
甲只是買了一把刀在路上走(雖然他有恐嚇乙),
等甲對著乙掏出刀就可以變正當防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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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010
誤想防衛
感覺方向都偏離,...

ex:
甲只是想替乙拍掉肩膀的灰塵,乙以為甲是要攻擊自己,就把甲摔倒在地

這才是誤想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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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569
誤想防衛一定要對方做出足以讓人誤會之動作才能算,如甲、乙兩仇人路上相遇,甲要掏出口袋的手帕,乙認為甲想要掏槍射殺他,所以就下手為強,先將他打暈在地。

而故意犯罪是對方當下什麼也沒做,甲、乙兩仇人在路上相遇,擦身而過之時,乙擔心其因私人恩怨而對他不利,故先下手為前將他打暈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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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186


 

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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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43
這......這故意和誤想,細微的分隔線到底在哪@@~?

1.如果被對方恐嚇,說明天要給我死,我今晚先幹掉他,這樣算故意?

2.如果對方怒衝過來口中喊著給你死,事實上他心裡只是想痛扁我一頓,但我沒看清楚他手中有沒有武器,而我當下拿石頭砸死他,這樣算誤想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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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6948
未解鎖
誤想防衛<-其行為不能算是防衛行為。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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