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之任期為幾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 B(92), C(16), D(1332), E(0) #152728

詳解 (共 1 筆)

#6337733
監察院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簡稱監院,為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制度下的國家最高機關之一,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審計權以及對行政部門提出糾正案,並在1992年修憲前與國民大會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其主要由監察委員構成,設2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6年,其中1人任院長、1人任副院長。在監察院之下,設置審計部國家人權委員會等2個中央二級機關。監察院得基於行使職權之需求,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要求調閱政府頒布之各式行政命令及相關公務文書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232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法規...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