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伴侶諮商團體時,關於結構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切?
(A) 一整天或一整個週末的團體結構是可行的運作方式,有足夠的時間讓伴侶充分探索關係中的不同面向,深入解決問題
(B) 一整天或一整個週末的團體結構有其限制,伴侶可能在團體結束時帶著對彼此關係的高度期待離開團體,但回到日常生活後潛藏問題又再度浮現
(C) 成員人數最好超過十對伴侶,才能讓每個成員吸收到多元的訊息,處理伴侶所碰到的問題
(D) 每週一次的團體聚會型式是可行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機會探討或處理平日會出現的問題,也有更長的時間試驗溝通和解決問題的技巧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雖未見有文獻直接說明多少對伴侶在伴侶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