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缺額達多少比例時,應即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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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9), B(1905), C(169), D(50), E(0) #304414

詳解 (共 8 筆)

#280485


第二百零一條(董事補選)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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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26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ㄧ比例時   應即招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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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451
公司法真的是滿難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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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38

缺額題的比較:

公司法201~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地制法81~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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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75
謝謝^^ 1/3
30日內補選
有發行股票公司60日招開股東會議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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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751
要拿到這2分.....除了要背到這一條(公司法201),還得沒被騙到"30日"的那關卡.....
不好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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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645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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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776
我是用推理的,缺1/2有點太誇張,缺1/4又有點小題大作,那就1/3吧
結果就對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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