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中負責業務推動的「實作部門」,依組織原則,較適宜採行下列何種組織決策形式?
(A)首長制的組織形式
(B)合議制的組織形式
(C)幕僚制的組織形式
(D)託管制的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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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31), B(203), C(166), D(50), E(0) #242678
統計: A(3031), B(203), C(166), D(50), E(0) #242678
詳解 (共 6 筆)
#1028250
業務部門亦稱「實作部門」,行政組織之中實際執行和推動工作的部門,是擔任直接完成組織目標的工作單位。業務部門是對外的、對社會和人民直接的關係和來往,直接對服務對象提供服務、執行管制。 組織要則如下:
一、業務部門應該採取首長制避免委員制,以期事權統一、責任集中。
一、業務部門應該採取首長制避免委員制,以期事權統一、責任集中。
二、應本機能一致的原則之下,把性質相同的工作完全交由一個部門掌理,以免事權衝突、工作重複。
三、應該採取層級制或系統制的組織,以期指揮靈活、貫徹命令。
四、應該遵守管理經濟學原則,首長所直接管轄的工作單位不該過多,已超出能力負荷範圍。
五、應該守事權稱適的原則,讓機關的權利足以負擔其責,人員、經費足以應付其業務上的實際需求。
六、確定每個工作人員的權責,實施分層負責和分級授權。
wiki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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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92
1.首長制:
凡行政的、行動的、執行的、事務的、技術的、軍事的、速決的、紀律的一類性質事務之辦理,宜採用首長制。
2.委員制:
凡顧問的、討論的、立法的、調節的、政策的、設計的一類性質事務之辦理,宜採用委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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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56
我國憲政考銓機構體制之獨特類型,其特殊處包含:
1.行政權與人事權分立,即人事權獨立於行政權之外,而不受行政權管轄;行政權與人事權既分工、亦牽制
2.人事機關隸屬於所屬行政機關及上級人事組管機關之雙重監督,故人事機構不純屬行政機關之幕僚機構
3.人事主管機關(考試院)及其所屬人事機構(考、銓兩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個人是處室等)形成人是一條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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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54
幕僚制要義包括:
1.行政權統(管)轄人事權
2.行政機關指揮監督所屬人事機構
3.人事行政機關(構)與其管理措施非屬「人事一條鞭制」,而是「行政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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