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多少人?
(A)18 人
(B)16 人
(C)12 人
(D)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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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22), C(30), D(360), E(0) #388640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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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18人
行政院:10人
各機關: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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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864

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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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080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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