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專章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B)受僱者於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2日,陪產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C)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
(D)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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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4), B(1724), C(592), D(220), E(8) #230582
統計: A(774), B(1724), C(592), D(220), E(8) #230582
詳解 (共 10 筆)
#1045683
第15條修法了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31
1
#1389347
A 也錯了
C 也錯了
| 兩性工作平等法(民國 91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 |
|---|---|
| 第 14 條 |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 併入病假計算。 生理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
| 現行條文 | |
| 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修正) | |
| 第 14 條 |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 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
C 也錯了
| 兩性工作平等法(民國 91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 |
|---|---|
| 第 18 條 | 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 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
| 現行條文 | |
| 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修正) | |
|---|---|
| 第 18 條 |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 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 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 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
28
0
#1660848
ABC 都錯誤 只有D正確~ 請阿摩修正一下
性別工作平等
s14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半薪),減半發給。
s15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s18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 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 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 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24
0
#840563
102.12.11新修正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
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11
0
#3095995
第14條(生理假)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第15條(產假、產檢假、陪產假)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第18條(哺(集)乳時間)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
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第20條(家庭照顧假)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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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59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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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485656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所以產假到底給不給薪阿?
舊14條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一樣,到底給不給薪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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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450
改為複選題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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