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12 ( )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規定,下列何者得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A)未滿20 歲,父親為軍人,但同居一家的外甥
(B)年滿21歲,在補習準備考試的兒子
(C)年滿60歲,同居一家但仍在銀行工作的姑姑
(D)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的 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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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22), C(7), D(239), E(0) #303567
統計: A(49), B(22), C(7), D(239), E(0) #303567
詳解 (共 8 筆)
#705762
回樓上,關於A的部分:受扶養者之父或母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薪資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而C,要受扶養親屬年滿60歲且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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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612
未滿20 歲,父親為軍人,但同居一家的外甥不能選嗎?
未滿20歲其他親屬,共同居住於一家應該也可以算在扶養親屬內吧?
而年滿60歲,同居一家但仍在銀行工作的姑姑
年滿60的其他親屬應該也可以算入吧?
只是姑姑的所得要一併納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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