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2-財稅專業證-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64087
年份:103年
科目: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24.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規定,下列何者得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A)滿20歲服役中且同居一家的外甥 (B)年滿21歲 在補習準備考試的兒子 (C)年滿50歲同居一家但仍在銀行工作的姑姑 (D)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