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6 下列何者非行政契約無效之原因?
(A)當事人無行為能力
(B)給付標的自始客觀不能
(C)行政機關為錯誤之意思表示
(D)代理人無代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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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6), B(788), C(2511), D(2317), E(18) #2796457
統計: A(1126), B(788), C(2511), D(2317), E(18) #2796457
詳解 (共 10 筆)
#5241330
回覆4F:
無代理權限-->屬於無權代理
有關無權代理的規定,在民法第170條: 無代理權限人以代理人名義所為的代理,非經本人承認,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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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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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行政契約無效之原因?
(A) 當事人無行為能力
(B) 給付標的自始客觀不能
(C) 行政機關為錯誤之意思表示 民法88沒撤銷仍有效
(D) 代理人無代理權限 民法170 效力未定
第 141 條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A (民法75) B(民法246i前)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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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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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8528
第 141 條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第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第 138 條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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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313
有效,得撤銷,就類似民法,應該是這樣...
那D應該是效力未定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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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9138
所以這題的D會無效是因爲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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