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7. 下列有關警察職務協助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我國憲法並無職務協助直接明文授權
(B) 警察職務協助之法律依據限於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
(C) 臨時性為職務協助特質之一
(D) 基於危害防止,警察應依職權主動介入協助其他機關
(E) 基於行政一體,職務協助費用應由被請求協助機關負擔
統計: A(1271), B(502), C(1559), D(252), E(254) #654633
詳解 (共 10 筆)
(D)選項應該不是錯在主動或被動的問題,警察補充原則性質含「被動性」,但也有例外可以主動介入的時候。
◉見其他機關「不能或不可能適時防止」其任務範圍內之具體危害時,得不經請求主動介入協助,稱為「自發性協助」。必須注意的是,肇致該危害的事件,必須是單一事件,且該危害具有急迫性,須立即防止。這種例外情形,是為了彌補行政機關防止危害漏洞,以保障人民權益。
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28:「警察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或採取措施,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即屬警察補充性/輔助性原則,非屬行政程序法§19之職務協助。
◉遇有重大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得依上級之指令,在無特別法令規定下,逕行投入協助處理。
所以D選項不可以選的主因在「急迫性」與否
依據尚有警職法第二十八條
V(A) 我國憲法並無職務協助直接明文授權
職務協助規定於行政程序法 第 19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5&flno=19
行政程序法 第 19 條
(職務協助)
I.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II.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III.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IV.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
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
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
V. 被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得拒絕之。
VI. 被請求機關認為無提供行政協助之義務或有拒絕之事由時,應將其理由通知請求協助機關。請求協助機關對此有異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被請求機關之上級機關決定之。
VII. 被請求機關得向請求協助機關要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其負擔金額及支付方式,由請求協助機關及被請求機關以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定之。
(B) 警察職務協助之法律依據限於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
警察職務協助之法律依據,並不拘限於上述2法,亦包含警察法...等相關警察法規
V(C) 臨時性為職務協助特質之一
(D) 基於危害防止,警察應依職權主動介入協助其他機關
非急迫性,不得主動介入
(E) 基於行政一體,職務協助費用應由被請求協助機關負擔
「請求」協助機關負擔
警察之補充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