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請問下列關於檔案管理之敘述,何者有誤?
(A)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檔案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回溯編目建檔。
(B)檔案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檔案法施行後七年內完成回溯編目建檔。
(C)檔案中央主管機關不得將國家檔案之管理及應用,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D)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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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6), B(323), C(1202), D(500), E(5) #1833215
統計: A(256), B(323), C(1202), D(500), E(5) #1833215
詳解 (共 9 筆)
#3253949
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
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
於本法施行後七年完成。
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
於本法施行後七年完成。
各機關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檔案中央主管
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
一、因修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者。
二、辦理檔案銷毀、移轉或應用產生疑義或發生爭議者。
三、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者。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
次。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
一、因修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者。
二、辦理檔案銷毀、移轉或應用產生疑義或發生爭議者。
三、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者。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
次。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國家檔案之管理及應用,委託其他機關 (構) 或民
間團體辦理。
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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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3779
法規名稱: 檔案法施行細則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
第 12 條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
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
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七年完成。
第 13 條
各機關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一、訂(修)定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
二、辦理檔案移轉。
三、辦理檔案銷毀認有必要。
四、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
五、檔案因保存技術變更而有重新檢討保存年限之必要。
六、其他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必要時得辦理保存價值鑑定。 ->(D)必要時得辦理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3-1 條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國家檔案之管理及應用,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C)可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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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005
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各機關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一、訂(修)定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
二、辦理檔案移轉。
三、辦理檔案銷毀認有必要。
四、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
五、檔案因保存技術變更而有重新檢討保存年限之必要。
六、其他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必要時得辦理保存價值鑑定。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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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091
(A)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檔案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回溯編目建檔(O)
(B)檔案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檔案法施行後七年內完成回溯編目建檔(O)
(C)檔案中央主管機關不得將國家檔案之管理及應用,委託民間團體辦理(X;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D)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O)
檔案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
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七年完成。
(B)檔案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檔案法施行後七年內完成回溯編目建檔(O)
(C)檔案中央主管機關不得將國家檔案之管理及應用,委託民間團體辦理(X;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D)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O)
檔案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
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七年完成。
檔案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各機關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一、因修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者。
二、辦理檔案銷毀、移轉或應用產生疑義或發生爭議者。
三、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者。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
各機關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因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認有必要者,亦同:
一、因修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認有必要者。
二、辦理檔案銷毀、移轉或應用產生疑義或發生爭議者。
三、檔案因年代久遠而難以判定其保存年限者。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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