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關於行政執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
(B) 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C) 執行人員應對義務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D)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聲明異議時,應即停止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75), B(760), C(285), D(4425), E(81) #355472

詳解 (共 10 筆)

#432767
第 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 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 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 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執行機關因 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
67
19
#1129137
 
(A)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
 
第 5 條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
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49
0
#472485
行政執行法第五條
  • 1.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2.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35
0
#489363
A有但書,所以也送分(同學,要反映給阿摩修改題答,按一下回報錯誤,他們才可能知道,這樣修改速度才會快)


30
0
#1388101

(A)第 5 條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 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D)第 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 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 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聲明異議有理由跟無理由處理方式不同
27
0
#432766
第 5 條 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 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執行人員於執行時,應對義務人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必要時得命義 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文件。
17
0
#627332
A,D皆是答案
12
0
#465659
考選部說AD都給分
12
0
#4206477
行政執行法
第 5 條
(a)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b)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c)執行人員於執行時,應對義務人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必要時得命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文件
第 9 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d)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
9
0
#809171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D
(共 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