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7 地方制度法中有關自治條例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自治條例,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B)鄉(鎮、市)規約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C)自治條例中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六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D)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以自治條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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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1200), C(1472), D(350), E(555) #329487
統計: A(183), B(1200), C(1472), D(350), E(555) #329487
詳解 (共 6 筆)
#462090
b鄉鎮市 不可以制定罰則
c最高十萬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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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942
結論是BC都是錯的選項
B直轄.縣市才可以訂罰則----小鄉鎮不行
C最高是10萬+連續處罰+其他行政罰(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其他一定內限制或禁止...)
39
0
#803658
(B) 直轄(市).縣(市)才可以訂罰則,鄉鎮(市)不行
(C) 最高是10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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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94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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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 第 28 條 |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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