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9.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性騷擾定義以及防治的敘述,何者錯誤?
(A)性別歧視屬性騷擾
(B)包含敵意環境與交換利益性騷擾
(C)雇主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D)是保障員工在工作時不被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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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4), B(87), C(1396), D(156), E(107) #310376

詳解 (共 10 筆)

#238012
(C)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 2 條   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依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 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告及印發各受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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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57864

請問A送分原因是??
性別歧視之言詞不算是性騷擾嗎?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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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32
可能性別歧視還包括想法吧 錯誤原因可能是沒有說是言詞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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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40

(謝謝7F~)


教育部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防治及處理要點

本要點所稱性別歧視,指當事人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二)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三)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給付不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四)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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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75
考選部公布答案  A C 均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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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033
樓上想法解除我的為何送分疑惑  還要以實行才行  思想就不在適用之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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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331

性別工作平等法 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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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965
一直覺得A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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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62

c是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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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477
請增加(E)AC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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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4870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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