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根據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基準(或辦法)》上所規定之視覺障礙的鑑定基準判斷下列哪一位學生可以被鑑定為視障生?
(A)左眼0.8 右眼全盲
(B)左眼全盲,右眼0.4,視野15度
(C)左眼0.5,右眼0.1
(D)左眼0.5,右眼0.2,視野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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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512), C(8), D(56), E(0) #394151
統計: A(18), B(1512), C(8), D(56), E(0) #394151
詳解 (共 6 筆)
#873592
鑑定辦法是優眼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內,則一即可。B選項優眼0.4不符合鑑定辦法,但視野15度是符合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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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444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身心障礙之核定標準,視力以矯正視力為準,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 重度 | 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0DB(不含)者。 |
| 中度 |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5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 |
| 輕度 |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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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541
| 第 4 條 |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視覺障礙,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 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矯正後其視覺辨認仍有困 難者。 前項所定視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三或視 野在二十度以內。 二、視力無法以前款視力表測定時,以其他經醫學專業採認之檢查方式測 定後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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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348
題目應該要註明"經視力矯正後"不然就都不算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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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182
可是右眼0.4 這樣就不合標準啦! 題目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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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060
謝謝您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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