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對非營利組織的探討,正方興未艾;而越先進的國家,非營利組織越多,足見其重要性,依據克拉發的說法,非營利組織應該扮演下列何種角色?
(A)憲法守護者
(B)利益的分配者
(C)政策的執行者
(D)價值守護者
統計: A(4), B(17), C(17), D(338), E(0) #169292
詳解 (共 4 筆)
依據克拉馬(R.M.Kramer)的看法,非營利組織扮演下列的角色:
1.先驅者
2.改革或倡導者
3.價值守護者
4.服務提供者
近年來,對非營利組織的探討,正方興未艾;而越先進的國家,非營利組織越多,足見其重要性,依據克拉發的說法,非營利組織應該扮演下列何種角色? (A) 憲法守護者
(B) 利益的分配者
(C) 政策的執行者
(D) 價值守護者
~解析 :
「非營利組織」之「角色」: 根據克拉馬 ( Kramer ) 的看法,「非營利組織」扮演下列「角色」:
一、「先驅者」( vanguard ) 。
二、「改革者」或「倡導者」( improver or advocater ) 。
三、「價值守護者」( value guardian ) 。
四、「服務提供者」( service provider ) 。
~精修 (一) :
「非營利組織」之「角色功能」與「特徵」:
「非營利組織」之「角色」: 根據克拉馬 ( Kramer ) 的看法,「非營利組織」扮演下列「角色」:
一、「先驅者」( vanguard ) :
(一) 即「非營利組織」具有「開拓」與「創新」的「角色功能」。
(二)「非營利組織」常先會有「豐富創意」或「示範性」的「構想」,再被「政府」所「接受採用」;
(三) 換言之,「非營利組織」較具 :
1.「彈性」;
2.「功能自發性」;
3.「民主代表性」。
※ 故「非營利組織」對於「大眾」之「需求」較為「敏銳」、能「發展」出「應時」之「策略」。
二、「改革者」或「倡導者」( improver or advocater ) :
(一) 即「非營利組織」具有「改革」與「倡導」的「角色功能」。
(二)「非營利組織」被「期待」成為 :
1.「批評者」;
2.「看守者」;
3.「給予壓力者」。
※ 故「非營利組織」促使「政府改善」或「建立」合乎「需要」的「服務」。
三、「價值守護者」( value guardian ) :
(一) 即「非營利組織」具有「價值維護」的「角色功能」。
(二)「非營利組織」被「期待」以下「三種精神」來「改善社會」,並能「主動關懷少數團體」:
1.「倡導」的「精神」;
2.「參與」的「精神」;
3.「改革」的「精神」。
四、「服務提供者」( service provider ) :
(一) 即「非營利組織」具有「服務提供」的「角色功能」。
(二)「非營利組織」的「服務」是「有彈性的」,經常是「選擇政府未做」、「不想做」或「較不願意做」但「符合大眾需要」的「服務」來「做」。
(三) 換言之,當「政府」礙於「資源」與「價值優先順序」之「限制」,而「無法充分踐履」其「保障」與「福利功能」時,「非營利組織」的「多種類」、「多變化」的「服務提供」,恰能「彌補」此種「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