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傳聞法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告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依傳聞法則,不得作為證據
(B)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依傳聞法則之例外,仍得為證據
(C)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依傳聞法則之例外,仍得為證據
(D)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依傳聞法則之例外,仍得為證據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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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條(傳聞法則之適用及例外)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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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條之4(傳聞證據)*立法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