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二元對立的觀點,強調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府際合作及跨部門夥伴等不同合作體制是屬何種府際關係模式?
(A)協調型府際關係
(B) 涵蓋型府際關係
(C)重疊型府際關係
(D)垂直型府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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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129), C(361), D(29), E(0) #251617

詳解 (共 6 筆)

#489923

一般而言,對於府際關係最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依照美國學者萊特(Deil S.Wright)在《瞭解府際關係》(Understanding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一書中的界定萊特從權力運作的角度觀察美國聯邦、州與地方政府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將府際互動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茲分別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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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型權威模式(coordinate-authority model):此一模式提出的府際關係係指聯邦政府、州政府為各自分立、互不侵犯的對等實體,依憲法或其他相關法規清楚界定各自的職權範圍,其設定的基本原理是「對等協調」(coordinate),其互動是「獨立」,其權威運作模式是「自主」。地方政府則臣屬於州政府的直接管轄,其設置或廢除均決定於州政府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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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型權威模式(inclusive-authority model): 此一模式假定聯邦政府扮演最高的角色且控制其他的政府層級,即聯邦、州和地方等三級政府之上下層級區分明顯,聯邦政府權力包含了州政府的權力,而政策主導 全顯然操之於聯邦政府手中,聯邦政策的影響力可以幅射至州政府與地方政府,形成一條鞭式、層級節制式的政策權威本質。此時的府際關係是「層層包含」(inclusive),僅中央政府享有自主權限,各層級政府間自然形成「依賴」關係,而權威運作模式當然就是典型的「科層組織」。

3、重疊型權威模式(overlapping-authority model):此一模式強調聯邦政府、州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權力分享與責任共擔,任何單一層級政府之自主與裁量權都有其限制,需要經由一種既競爭又合作的方式來取得適當的權力與影響力,以從事各政府之治理。在體制設計上是具有交集的「互相重疊」(overlapping), 關係是「互賴」,其權威運作模式是「談判」。並且描繪出聯邦與地方政府的權限劃分,是靜態的制度規範面研究取向,而相互交集部分則是動態行為過程面研究的 關注焦點,而此交集部分的範圍與內涵是時時在變動,並且隨著社會發展的多元化、複雜化而擴大,此時權力的行使常需要府際間的共同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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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331
協調:獨立 自主
涵括:層級
重疊:互賴 競爭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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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677

那個高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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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55

可否說明A.B.D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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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751
能否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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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426
感謝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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