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90%普通股,乙公司有票面利率 10%,面額$100,000,依面額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全年 流通在外,母公司並未持有此公司債,兩家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 25%。假設此公司債可轉換為甲 公司 10,000 股普通股,且具有稀釋作用,則在計算母公司之稀釋每股盈餘時,此公司債對該計算公式之 分子的影響金額為若干?
(A)$10,000
(B)$9,000
(C)$7,500
(D)$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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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 C(7), D(11), E(0) #1198841
統計: A(1), B(2), C(7), D(11), E(0) #1198841
詳解 (共 3 筆)
#4226074
這題答案的確怪怪的,原先想法也是應該要乘以持股比例,但後來未找到這題有更正答案,
想想是否因為題目問的是"母公司之稀釋EPS",依IAS33,子公司發行或認購可轉換為母公司普通股之淺在普通股視為母公司發行計算。
若題目是問合併EPS,計算基礎才是控制淨利,才應乘以持股比例。
但這也是依答案去推論,感覺頗有爭議
不然應該要乘以持股比例較恰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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