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吉安公司於民國 96 年初取得之聯合公司擁有聯一及聯二兩家子公司,吉安公司取得聯二公司係以出售為 目的,且符合財務會計準則第 38 號公報分類為待出售處分群組之條件,同時亦符合停業單位之定義。取 得聯二公司時之淨公平價值為$2,700,000,可辨認負債之公平價值$800,000。96 年底重新衡量結果發現聯 二公司之淨資產公平價值為$2,600,000,負債之公平價值為$700,000。試問吉安公司於損益表中列示聯二 公司之續後評價損益為何?
(A)淨損$100,000
(B)淨利$100,000
(C)淨損$200,000
(D)淨利$200,000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續後評價損益2600000-2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