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何者是「黑堡宣言」(Blacksburg Manifesto)所強調的治理第四權?
(A)政務
(B)立法
(C)司法
(D)行政
統計: A(1158), B(157), C(557), D(8593), E(0) #706521
詳解 (共 10 筆)
(A)行政機關
(B)非營利組織
(C)媒體
(D)跨國組織
個人分析: 尚未作答
| 最佳解! | ||
![]() | Aesculapain Wang 高二上 (2011/12/04 10:58):62人 竊以為此題題目是要問何謂「憲政的第四部門」? 黑堡宣言將公共行政視為憲政的第四部門,或可稱為憲法第四權。在此觀點之下,公共行政負有憲政運作的平衡功能,公共行政人員的專業主義之內涵乃是捍衛憲政的各種施為。 (參照空大行政學下) 故此題題目應修正為『憲政的第四部門』比較適當。 | |

第四部門:
(A) 行政機關
(B) 非營利組織
(C) 媒體
(D) 跨國組織
~解析 :
一、「黑堡宣言」將「公共行政」視為「憲政」的「第四部門」,或可稱為「憲法第四權」。在此觀點之下,「公共行政」負有「憲政運作」的「平衡功能」,而「公共行政人員」的「專業主義」之「內涵」乃是「捍衛憲政」的「各種施為」 ( 參照空大行政學下 )。
二、 「第四部門」V.S.「第四權」:
(一)「第四部門」:是指「政府部門」、「企業部門」、「志願部門」之外 →「黑堡宣言」欲將「行政機關」提升至「憲法地位」故稱為「第四部門」。
※ 語出:Long:「憲政理論」須正視、承認「第四政府部門」→「行政機關」的「政治功能」,並賦予其「正確地位」,經由「適當」的「結構」、「甄補」及「程序」,成為「憲政民主重要機制」。
(二)「第四權」: 則是指「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權力」 → 而「媒體」即被稱為「社會」 的「第四權」。

~精修 (一) :
一、「政府組織」→「第一部門」。
二、「企業組織」→「第二部門」。
三、「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
四、「行政機關」→「第四部門」。
※「媒體」→「第四權」。( 注意! 「第四部門」和「第四權」小心不要搞混了喔! )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item-%E6%86%B2%E6%94%BF%E7%9A%84%E7%AC%AC%E5%9B%9B%E9%83%A8%E9%96%80%EF%BC%9A+%28A%29%E8%A1%8C%E6%94%BF%E6%A9%9F%E9%97%9C+%28B%29%E9%9D%9E%E7%87%9F%E5%88%A9%E7%B5%84%E7%B9%94%28C%29%E5%AA%92%E9%AB%94+%28D%29%E8%B7%A8%E5%9C%8B%E7%B5%84%E7%B9%94++-284837.htm#ixzz3OhY7lgax
***解題重點:要記住「黑堡宣言」是在「為官僚辯護」,因此重點就是在「公共行政」;至於「媒體是第四權」則是在吉伯特討論「行政責任的確保途徑」中所提到的。
公共行政應為憲政第四部門
1、扮演三權之間折衝的角色:
美國《憲法》採取分權的設計,在行政首長、國會及法院三個部門之間永無休止的爭鬥之下,公共行政乃是非戰區域,而公共行政人員則是可以在紛爭的各造之間扮演折衝的角色。
2、維繫憲政秩序,避免憲政僵局:
《憲法》授與公共行政某些模糊的彈性和裁量權,使之能維繫憲政程序,避免憲政僵局對公共利益的損失。
3、提供專業化的多元觀點:
公共行政既非一元主義,亦不具同質性,公共行政的分化與專業化會產生多元的觀點,而且應該對於其建設性、批判性的觀點加以重視。
4、發揮專業倫理,以解決代議制度的困境:
公共行政應發揮專業倫理及專業的自主性,以解決代議制度的困境,並作出貢獻。
5、成為民意表達的重要管道:
民意不僅存在於民選的職位中,由《憲法》條文所建立的公共行政是有參與公共治理的正當性,亦是為民意表達的重要管道。
補充 NPA 結構面與制度面的不足
結構面:重視官僚+代表性組織
制度面:視官僚(行政組織)為憲政第四部門,是憲政治理過程的參與者
重點截取:
第四部門→ 行政機關
第四權→ 「媒體」
( 注意! 「第四部門」和「第四權」小心不要搞混了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