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蓮公司於 98 年初以現金取得桃園公司全部股權,該金額高於桃園公司全部淨資產之公平價值,並向桃 園公司原股東允諾,若桃園公司 98 年稅前盈餘達 5,000 萬元以上,將再額外給予 6,000 股股票。若後來 果真達成此營業目標並發行股票以履行承諾,則對合併個體的影響為何?
(A)資本公積會增加
(B)保留盈餘會增加
(C)商譽會增加
(D)股東權益完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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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 C(4), D(8), E(0) #1198834

詳解 (共 1 筆)

#4721579
該事實發生後,視為合併公司所發生的額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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