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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課程教學與評量(舊名: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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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金門縣公幼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幼稚園課程與教學#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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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金門縣公幼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幼稚園課程與教學#110019 |
科目:
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課程教學與評量(舊名: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金門縣公幼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幼稚園課程與教學#110019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課程教學與評量(舊名: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16.民國 98 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中,相關條文敘述,下列何者為是?
(A)特殊教育之實施分 為學前、國民教育和國民教育完成後等三個階段
(B)學前教育階段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 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
(C)各階段特殊教育之學生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對身心障礙 國民,除依義務教育之年限規定辦理外,並應向下延伸 至三歲
(D)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則不可勉強。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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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寶咖咖
B2 · 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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