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有關警察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長期觀察及掌握動態等資料蒐集活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蒐集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年
(B)須有事實足認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
(C)資料之蒐集應經警察分局長書面同意
(D)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一年內應予銷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0), B(3497), C(335), D(446), E(0) #2510780
統計: A(170), B(3497), C(335), D(446), E(0) #2510780
詳解 (共 9 筆)
#4575375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一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已無蒐集必要者,應即停止之。 依第一項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外,應即銷毀之。
(A)一年
(C)局長
(D)應即銷毀
83
0
#6035746
應即銷毀!
3
0
#5068590
(A)原則1年,可以延長1次=2年,所以不得超過2年,為正確的敘述
(C)只能「局長」
(D)原則要立即銷毀,例外調查犯罪行為則無時限
1
2
#6099304
D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