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2-財稅專業證-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64087
年份:103年
科目: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06. 某乙支付下列醫藥費,何者不得申報綜合所得稅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A)支付居家看護人員薪資費用 (B)支付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診所之掛號費 (C)支付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醫藥費 (D)支付公立醫院之醫藥 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