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的母親死亡後,父親續絃乙女,但甲自幼係由外祖父母丙、丁撫養,故甲與父親感情生 疏。甲父死亡後,甲將繼母乙接回家同住。甲為了創業而將自己的房屋設定抵押給 A 並借 貸 250 萬元,此外因為酒駕肇事而對 B 負有 30 萬元賠償債務;同時甲依法為密封遺囑,載 明要遺贈舅媽戊 10 萬元及姪女己 30 萬元。甲死亡後,乙女以共同生活且受甲扶養為由, 請求酌給遺產,經法院裁定為 10 萬。若甲的遺產為 34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 遺囑應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
(B)甲的遺產應先償還 A及B各30萬與250萬元的債務
(C)丙與丁的特留分各為20萬元
(D)戊得受遺贈7.5萬元, 己得受遺贈 22.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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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186), C(50), D(127), E(0) #1528472
統計: A(30), B(186), C(50), D(127), E(0) #1528472
詳解 (共 4 筆)
#2865451
我的想法是這樣
1.首先債務需優先償還:340-250-30=60
2.因為沒有其他繼承人所以祖父母的「應繼分」:60/2=30
3. 有遺囑:特留分;祖父母為1/3:30/3=10
4.60-10*2(祖父母)-10(繼母)=30
5.剩下依比例分配:30*1/4=7.5
30*3/4=22.5
淺見 有錯誤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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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71
(B)甲的遺產應先償還 A及B各30萬與250萬元的債務
應該改為
(B)甲的遺產應先償還 A及B各250萬與30萬元的債務
因為甲是欠A:250萬,B: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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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576
請問B錯在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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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297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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