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桃園縣103 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 專門科目:體育】#16917 | 科目: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桃園縣103 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 專門科目:體育】#16917

年份:103年

科目:教甄◆體育專業

1.國民體育法第1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每日均能參與體育活動,使得每週所累積的運動時間應至少能達到多少分鐘?
(A)60分鐘
(B)90分鐘
(C)120分鐘
(D)150分鐘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