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金門縣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初試試題: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20843 |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金門縣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初試試題: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20843

年份:113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1.教育部 112 年公布之《特殊教育法》特別提及應邀請特殊需求學生參與訂定 IEP 或 IGP 計畫,及於特諮會、鑑輔會、特推會等會議中表達意見,此規範 之主要意涵為何?
(A) 鼓勵學生倡議
(B) 尊重學生表意權
(C) 強調需求重於分類
(D) 設置特教研究專責單位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6157388
未解鎖
解析: 題目背景: 《特殊教育法》是...
(共 4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推薦的詳解#6452056
未解鎖
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法》第23條(112...
(共 10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