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特殊教育之經費在中央應佔教育經費總額之 4.5%,在地方應占教育經費總額之多少?
(A) 3%
(B) 4%
(C) 5%
(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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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1), B(437), C(10132), D(430), E(1) #598213
統計: A(1171), B(437), C(10132), D(430), E(1) #598213
詳解 (共 7 筆)
#860977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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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155
★編列教育預算幾趴俱樂部
| 中央 | 地方 |
憲法 國民教育預算 |
| (直轄市、縣(市)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35% |
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預算 | 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4.5% | 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5% |
原住民族教育法 原住民族教育預算 | 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1.9% |
|
教育經費與管理法 教育經費預算 |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 入淨額平均值之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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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183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
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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