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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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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3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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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35584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35584
年份:
104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10 下列對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爭議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勞資爭議非經調解不成立,不得為爭議行為
(B)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不得罷工
(C)工會非經會員以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
(D)雇主不得以工會及其會員依法所為之爭議行為所生損害為由,向其請求賠償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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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GRACE
B2 · 20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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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名 稱:勞資爭議處理法 修正日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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