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甲、乙為多年好友,某日甲帶其 3 歲的小孩 A 到乙家拜訪,A 在客廳玩球,甲曾制止 A 在客廳玩球,
但是 A 仍繼續玩球,不慎將乙客廳的酒櫃打破,酒櫃玻璃門和裡面的酒瓶破裂,乙損失 4000 元。乙
因為與甲為好友,也看著 A 從小長大,並未當場要求甲賠償損失。3 年後甲、乙因為某事吵架不再
往來,乙請求甲賠償 4000 元的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3 歲的 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識別能力,A 對乙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由甲對乙負侵權
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B)3 歲的 A 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對乙負連帶賠償責任
(C)乙請求甲賠償損害時,乙的請求權因 3 年未行使而消滅,乙不得再要求甲損害賠償
(D)事後 3 年,當乙向甲請求賠償 4000 元時,甲馬上賠償乙 4000 元,事後甲後悔,甲仍得請求乙返
還 4000 元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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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歲的 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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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最後一句錯:乙可(有權)請求,甲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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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選項民第 187 條第1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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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無行為能力之幼童欠缺識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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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歲的 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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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很容易有爭議,請求權三年已經超過侵權...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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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3 歲的 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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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 民187(I) 第18...